卫生局
 
您现在的位置: 龙岗新闻网-> 政府在线-> 卫生局
2007年 08月 06日 16:57    龙岗新闻网
 

     1、生产或销售建筑材料的单位应到深圳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机构领取、填写《建筑材料放射卫生监测合格证申请书》,提供原材料来源、生产工艺、成品种类等资料。

    2、申请单位应严格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

    3、卫生监督机构自接到申报之日起一周内应派两名(或以上)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并组织监测采样。

    4、经现场监督和监测,样品检测(约需十五个工作日)合格后,由市卫生监督机构将申报材料上报市卫生局卫生防疫处。

    5、市卫生局卫生防疫处在收到完整材料后一周内依程序审批和签发《深圳市建筑材料放射卫生监测合格证》。

    6、领取了《深圳市建筑材料放射卫生监测合格证》后方可向深圳市建设局等单位办理有关生产或销售许可证等手续。

 
(来源: 龙岗卫生局) 编辑: 林苗苗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复制地址
 
组织机构
·主要职能 ·领导人员及分工
[下设机构]
·应急办 ·保健办 ·初保办
·计财办 ·妇幼保健科 ·预防保健科
·医政科 ·人事科 ·秘书科
[直属机构]
·龙岗区血站 ·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
·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龙岗区疾病预防中心
·龙岗区卫生监督所 ·龙岗区人民医院
·龙岗中心医院
办事指南
·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和婚前医学检查人员执业许可指南
·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广告证明申办程序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程序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婚前医学检查许可指南
·劳动卫生许可证审批发放程序
·建筑材料放射卫生监测合格证发放程序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许可证初审程序
·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如何办理
·护士再次执业注册如何办理
更多...
政策法规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发布
·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深圳市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条件》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解读
·专家解读新饮用水卫生标准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发布
·深圳龙岗区卫生局工作规则(试行)
更多...
联系方式

电  话:84809431
传  真:84811352
投诉电话:84809431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深惠路1228号龙岗中心医院综合楼7楼
邮  编:518116
电子邮箱:bsk@lgqws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