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或销售建筑材料的单位应到深圳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机构领取、填写《建筑材料放射卫生监测合格证申请书》,提供原材料来源、生产工艺、成品种类等资料。
2、申请单位应严格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
3、卫生监督机构自接到申报之日起一周内应派两名(或以上)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并组织监测采样。
4、经现场监督和监测,样品检测(约需十五个工作日)合格后,由市卫生监督机构将申报材料上报市卫生局卫生防疫处。
5、市卫生局卫生防疫处在收到完整材料后一周内依程序审批和签发《深圳市建筑材料放射卫生监测合格证》。
6、领取了《深圳市建筑材料放射卫生监测合格证》后方可向深圳市建设局等单位办理有关生产或销售许可证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