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农村党员培训示范基地申报表;
2、提交基地情况介绍(包括人员、设施、管理、经费等);
3、区科协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4、考察后,区科协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5、经区科协批复同意后授牌;
6、基地在每年年终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7、每年年底区科协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已挂牌的基地进行复查验收,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是否继续保留或者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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