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年度计划申报及管理程序
(一)科技局每年九月发出申报下一年度的科技立项通知,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即可开始向科技局申报科技立项。
(二)科技局收到各单位的立项申报表后,对项目进行分类分级,并着手摸底调查,经过局务会议讨论和咨询有关专家后,确定立项项目,向各有关单位发出立项通知。对水平较高的项目可申报上一级的立项计划。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接到立项通知后,应立即开始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科技局应掌握项目开展的进度和完成情况。
(四)对重大和有市场前景的项目,科技局在审查了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并论证同意后,视区的科技经费情况,经局务会议讨论领导批准后,支助一定的科技经费并与项目承担单位签定经费使用合同,及时把经费下拨到位。
(五)科技局应经常到项目承担单位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协助解决有关的问题,项目完成后,科技局会同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和进行成果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