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的申诉是指国家公务员对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和要求。
国家公务员申诉具有如下特点:
(1)申诉是国家公务员享有的法定权利,是否提起申诉,由国家公务员本人决定,并受法律保护;
(2)申诉须经一定法律程序。必须由国家公务员本人提出, 由有关机关进行受理,并作出处理决定等;
(3)国家公务员提出申诉有一定的条件:
第一,申诉人必须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第二,申诉的内容是对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
第三,申诉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向有权受理申诉机关提出意见和要求。
(4)国家公务员提出申诉是有法律保障的。
第一,国家公务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有关机关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国家公务员申诉;
第二,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的有关机关不得对提出申诉的国家公务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国家行政机关不得因国家公务员提出申诉,而加重国家公务员的处理;
第四,国家行政单位对国家公务员处理错误的,应当即使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失的,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