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程序:
提交材料: (一)呈报材料目录;(二)律师事务所登记表;(三)申请书;(四)新设立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五)拟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订立的合伙协议;(六)拟设律师事务所章程;(七)开办律师事务所资金证明;(八)住所租赁或购买合同复印件;(九)申请人对提交申报材料及签名真实性的保证;(十)发起人个人资质证明材料: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材料复印件2、个人简历3、近期的人事档案保管证明4、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包括证号页和年审注册页)5、原执业机构出具的过去三年内工作岗位业绩和执业道德鉴定6、在我省执业未满5年的律师申请设立律师所的,应提交原执业注册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执业年限证明7、执业注册地不在我省的律师作为发起人的,应先填写发起人的《律师档案调函申请表》,等到档后再提交申办律师所材料。(十一)拟聘用的财会人员的身份证件和有效执业证书复印件。
申请表格: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审批表
证件名称: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受理部门: 龙岗区司法局公律科
受理地点: 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2楼1230室
受理时间: 上午9:00一1 2:00下午2:0 0—6:00
联系方式:
投诉咨询:28948015(公律科)
传真号码:28948007
受理时间:9:00-11:30 ;14:00-17:30
通讯地址:龙岗区龙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 12 楼
邮政编码:518172
电子邮件:caizhiw@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