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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08月 03日 16:35    龙岗新闻网
 

     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科目有哪些?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2门:1.初级会计实务,2.经济法基础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3门:1.中级会计实务,2.财务管理,3.经济法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专业工龄和资格年限,计算到报名当年12月底止。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深圳市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或持有异地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已在深圳财政局部门注册登记的。

    (二)初级报名条件

    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考试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的学历。

    (三)中级报名条件

    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其他专业转报名

    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港澳居民报名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以下简称《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考试时间是什么?一年考几次?

    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以财政部通知为准,一般十月以后报名,第二年五月底考试,一年考试一次。报名地点与报名时间一起公布。留意商报、特区报或市财政局网站(www.szfb.gov.cn)。

    四、报名需携带什么资料?

    提供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毕业证和其他有关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如发现假证件,没收其假证件,并记录在案,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07年起采用网上报名,具体看报名公告)。

    五、对考试成绩有疑问怎么办?

    如果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考试结束后申请复查分数。具体时间安排留意深圳市财政局网站。

    六、考试合格后到哪里领取证书?

    考试合格后,证书由深圳市考试中心发放,详细情况可以咨询深圳市考试中心。

    七、怎么办理成绩档案转移?

    成绩档案转移是因为中级考生部门科目合格之后,需要跨省区考试,为了电脑能够衔接数据而进行的手续。广东省内改变考试地点时不需要办理。成绩转出需要递交申请一份,全新3.5寸软盘一张。到深圳市财政局1214房办理手续,之后到广东省考试办公室盖章(广州仓边路26号7楼)。成绩转入需要在报名时候递交成绩转移全套手续到各区财政局,方能有效。

    八、两年累计合格是怎么算的,只有部门科目合格要办什么手续?

    中级考试两年累计指:任意两年时间内,成绩达到全科合格。部分科目合格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电脑自动记录,考生在下一年报名时候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就可以了。

    代理记账审批流程

    1.申请人按照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向市(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区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财政部门在二十个工作日作出批准决定并颁发批准文件和代理记账许可证。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流程

    1.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及《深圳市会计条例》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

    2.各单位按照《深圳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办法》规定,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考核;

    3.各单位按属地原则将考核工作底稿和合格结果连同《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申请表》上报各区财政局会计科,由各区财政局会计科审核无误后,在《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申请表》上加盖考核确认章,上报市财政局会计处;

    4.市财政局会计处根据各区财政局上报资料编号,颁发《深圳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证书》,并保留复查的权利。

    代理记账有关问题解答

    一、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符合:1、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等条件。具体需要报送哪些材料可以登陆深圳市财政局的网站或拨打咨询电话:28922186。

    二、代理记账许可证如何办理变更?

    代理记账机构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填写有关的表格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三、代理记账许可证还需要办理年审吗?

    按照财政部新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不需要办理年审,但应当在每年的4月30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相关的材料,具体需要报送哪些材料可以登陆深圳市财政局的网站或拨打咨询电话:28922186。

    四、遗失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如何办理补发?

    申请人应在深圳市内公开发行的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向审批发证机关提交补办申请和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经审批机关核查后20个工作日予以补发。

 
(来源: 龙岗政府在线) 编辑: 林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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