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1. 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
2. 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
3.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深职发[2002]12号)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备齐材料,认定中级专业资格的还须从网上输入规定的信息,签章后送区人事局工资职称科;
2.承办人受理初审;
3.局分管领导审核;
4.打印资格证并上报市局盖章。
注:必要时做文凭验证
提交材料:
1.深圳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1式2份)
2.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验原件),若属于国外取得得学历则提交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证明或者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海外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验原件);
3.彩色一寸照片1张
根据以下不同情况,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由市、区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调入的人员,提交: 市、区组织人事或者劳动部门调令(包括市引智办出具的行政介绍信);
2. 由公安部门迁户的深圳户籍人员,提交: 深圳市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或者全国普通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就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验原件)。
3. 单位聘用人员,提交: 聘用合同(验原件) 深圳市人才大市场文凭验证中心对相应的文凭所出具的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或者全国普通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验原件或者在相关复印件上加盖内地档案保管单位公章,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申请表格: 《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呈报表》(个人从网上下载);
表格下载:http://www.lg.gov.cn/web/ActPublic/childPage.aspx?id=177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20元/人次
受理部门: 龙岗区人事局
受理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大院四楼
受理时间: 9:00-12:00;2:00-18:00
投诉咨询电话:28909649
传真号码:28909750
邮政编码:518172
电子邮件:yao222shi@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