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居民开展自治工作,指导街道政务公开和社区居务公开工作;
2、指导社区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工作成员的培训;
4、负责行政区域划分,承办街道办事处以及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查报批;
5、负责本区街道、居委会(含居民小组)边界争议的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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