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 机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法人代表(负责人)、机构组成、经营地址发生变更。
办理程序:
1.填写《深圳市人才中介机构变更申请表》,经签名盖章的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按上述顺序以A4纸大小规格装订整齐,报龙岗区人事局审批,30个工作日内答复;
2.经过审批同意的,颁发《深圳市龙岗区人才中介机构许可证》,并报深圳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备案;
3.申请人凭《深圳市龙岗区人才中介机构许可证》在60天内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提交材料:
1.《深圳市龙岗区人才中介机构变更申请表》;
2.申请变更报告(需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名);
3.《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深圳市龙岗区人才中介机构许可证》正、副本;
5.各项变更相应提供材料:
①机构名称:企业名称核准单;
②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③经营地址:房产证明;
④法人代表(负责人):主管单位出具文件或股东决议等文件资料、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⑤机构组成:《验资报告》;
⑥经营范围:主管单位出具文件或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文件;
6.区人事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表格: 《深圳市人才中介机构变更申请表》
表格下载:http://www.lg.gov.cn/web/ActPublic/childPage.aspx?id=413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龙岗区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
受理地点: 区政府人事局1438办公室
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电话:28909647;
邮政编码:518172
电子邮件:lgrs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