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 每年第一季度 办理程序:
1.填写《深圳市龙岗区人才中介机构年审表》、《从业人员情况表》,经签名盖章的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按上述顺序以A4纸大小规格装订整齐,报龙岗区人事局审批,30个工作日内答复;
2.经过审批同意的,颁发《深圳市龙岗区人才中介机构许可证》并报深圳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备案;
3.申请人凭《深圳市龙岗区人才中介机构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年审手续。
提交材料:
1.《深圳市龙岗区人才中介机构年审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深圳市龙岗区人才中介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4.《从业人员情况表》、身份证及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本年度会计报表;
6.区人事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表格: 《深圳市龙岗区人才中介机构年审表》、《从业人员情况表》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龙岗区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
受理地点: 区政府人事局1438办公室
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电话:28909647;
邮政编码:518172
电子邮件:lgrs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