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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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08月 03日 15:27    龙岗新闻网
 

     职能:

    1.落实有关人事争议仲裁的政策规定。拟定我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有关实施细则和办法;

    2.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在工作调动、辞职辞退、聘用录用、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等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

    3.受理公务员申诉控告案件;

    4.承担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 龙岗区政府大楼四楼

   电话: 28929233

 
(来源: 龙岗政府在线) 编辑: 林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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