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1.受理全区党政群机关、人大、检察、审判机关有关机构编制的请示、报告、并提出拟办意见;
2.参与行政管理体制和党政机构改革的调查研究;
3.起草行政机关机构编制文件,报编办领导审定;
4.负责编办文件收发、保密、登记工作;
5.受理行政机关要求申领《编制使用通知卡》的请示,提出拟办意见书;
7.负责行政编制和附属编制的季度结算和年度结算,负责行政机关编制年报的统计工作.
地址: 龙岗区政府大楼九楼192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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