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龙岗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产品设计检测中心资助计划实施细则》
申报条件: 申请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资助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工商、税务注册地址在龙岗辖区内; (二)申请单位所从事的项目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的产业发展政策,而且技术先进、能耗少、污染小,商品化、产业化前景较好,或者可产生重大社会效益; (三)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有财力支持研究开发工作,可以落实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应当不低于500万元;最近两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在5%以上或年均投入超过200万元;取得2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四)具备必要的科研设备、场地等条件,有必要的检测、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研发中心的专业技术开发人员在10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应占10%以上,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占35%以上; (六)有吸收研究开发人员的能力,与科研教学或与产业界有密切的联系。申请设计检测中心(以下简称设计检测中心)资助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设立设计检测中心的行业必须是我区的优势产业,或已设立较大规模产业集聚基地的行业;(二)申请单位的工商、税务注册地址在龙岗辖区内;设计检测中心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四)申请单位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有财力支持设计检测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研发经费的投入;(五)申请单位要具有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具备开展产品设计检测等服务的场地、仪器和设备。
办理程序: 提交材料-受理申请-考察评审-社会公示-下达计划-签订合同,划拨资金
提交材料: 申请区级工程中心/设计检测中心资助的,须从http://www.lg.gov.cn/technic下载并填写《龙岗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产品设计检测中心资助申请书》,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七份):(一)《龙岗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资助申请书》或《龙岗区产品设计检测中心资助申请书》及其电子版;(二)组建区级工程中心/设计检测中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签字样本;(四)申请单位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以及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五)申请单位近三年的研发经费支出情况证明材料(仅工程中心提供);(六)申请单位近三年取得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专利等证明材料(仅工程中心提供)。
申请表格: 《龙岗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产品设计检测中心资助申请书》
证件名称: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签字样本;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受理部门: 龙岗区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受理地点: 龙岗中心城海关大厦西座612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方式: 28948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