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龙岗区医疗卫生项目/重点专科(实验室)资助计划实施细则》
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企事业单位;(二)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三)申请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能够配套项目投资额一半以上的自有资金,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四)项目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五)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六)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单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医疗事故。
办理程序: 提交材料-受理申请-考察评审-社会公示-下达计划-签订合同,划拨资金
提交材料: 申请资助须从http://www.lg.gov.cn/technic下载并填写《龙岗区医疗卫生项目/医学重点专科(实验室)资助申请书》,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一)《龙岗区医疗卫生项目/医学重点专科(实验室)资助申请书》及其电子版;(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格式)及其电子版;(三)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四) 当年市级以上机构出具的项目查新报告(仅医疗卫生项目提供);(五)专利、成果登记证书和论文论著等项目技术水平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申请表格: 《龙岗区医疗卫生项目/医学重点专科(实验室)资助申请书》
证件名称: 专利、成果登记证书和论文论著等项目技术水平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受理部门: 龙岗区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受理地点: 龙岗中心城海关大厦西座612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方式: 28948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