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龙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资助计划实施细则》
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二)单位依法经营、按章纳税;(三)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办理程序: 提交材料-受理申请-考察评审-社会公示-下达计划-签订合同,划拨资金
提交材料: 申请单位可以从http://www.lg.gov.cn/technic中下载《龙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资助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一)《龙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资助申请书》(附电子版);(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签字样本;(三)《龙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四)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五)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申请表格: 《龙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资助申请书》 证件名称: 《龙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签字样本;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受理部门: 龙岗区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受理地点: 龙岗中心城海关大厦西座612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方式: 28948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