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龙岗区企业信息化项目资助计划实施细则》
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二)单位依法经营、按章纳税;(三)单位依法设立时间两年以上; 办理程序: 提交材料-项目预审-受理申请-考察评审-社会公示-下达计划-签订合同,划拨资金
提交材料: 申请资助的单位须在http://lg.gov.cn/technic进入网上申报程序,按程序提示注册、填写必要的基本信息,在线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深圳市龙岗区企业信息化项目申请书》;(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doc格式);(三)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签字样本扫描件(jpg格式);(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通过审查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以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五)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扫描件(jpg格式);完成网上申报程序后,申请资助的单位可根据注册信息在网上查询处获取项目审批状态及相关通知。
申请表格: 《深圳市龙岗区企业信息化项目申请书》
证件名称: 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签字样本扫描件(jpg格式)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受理部门: 龙岗区科技局信息化科
受理地点: 龙岗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8楼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方式: 28949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