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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08月 03日 14:41    龙岗新闻网
 

办理依据: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申报条件: (一) 权属没有争议或者异议;(二)具有一定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

办理程序: (一) 申请人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二) 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科技专家进行评审; (三) 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向区奖励委员会提出拟奖对象的建议; (四) 区奖励委员会对拟奖对象进行审定; (五) 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拟奖公示,公示时间10天; (六) 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拟奖结果报区政府批准。

提交材料: 申报区长奖的申请人,应当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一)申请人从http://www.lg.gov.cn/technic下载并填写《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奖申请书》,打印成纸质文本(附电子版); (二)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高新技术企业或自主创新型企业的认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所在企业上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五)所在企业近三年取得的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六)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七)任职证明文件原件; (八)科研工作总结报告; (九)所在企业生产的产品,若按规定需取得行政许可或者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许可或者审批、登记证明的复印件(验原件); (十)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创新奖企业(产业化)类的申请人,应当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一)申请人从http://www.lg.gov.cn/technic下载并填写《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奖申请书》,打印成纸质文本(附电子版);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四)近三年取得的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五)项目科研工作总结报告; (六)产品按规定需取得行政许可或者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许可或者审批、登记证明的复印件(验原件); (七)项目技术水平证明材料; (八)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创新奖重大(工程)项目类的申请人,应当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一)申请人从http://www.lg.gov.cn/technic下载并填写《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奖申请书》,打印成纸质文本(附电子版); (二)承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项目立项文件的复印件(验原件); (四)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验原件); (五)项目科研工作总结报告; (六)项目技术水平证明材料; (七)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创新奖专利标准类的申请人,应当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一)申请人从http://www.lg.gov.cn/technic下载并填写《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奖申请书》,打印成纸质文本(附电子版); (二)专利证书或标准颁布实施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三)产品按规定需取得行政许可或者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许可或者审批、登记证明的复印件(验原件); (四)专利权人、专利发明人或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的法定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五)科研工作总结报告; (六)专利或标准实施企业上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七)专利或标准实施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申报创新奖软科学类的申请人,应当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一)申请人从http://www.lg.gov.cn/technic下载并填写《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奖申请书》,打印成纸质文本(附电子版); (二)科研工作总结报告; (三)成果证明材料; (四)应用单位评价意见书。 申报创新奖医疗卫生类的申请人,应当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一)申请人从http://www.lg.gov.cn/technic下载并填写《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奖申请书》,打印成纸质文本(附电子版); (二)在职人员个人申报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申报证明材料或非职务研发项目证明材料原件; (三)所在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科研工作总结报告; (五)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六)项目取得的成果证明材料; (七)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表格: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奖申请书》

证件名称: 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或自主创新型企业的认定证书;所在企业上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所在企业近三年取得的知识产权证明。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免费

受理部门: 龙岗区科技局成果管理与产业化科

受理地点: 龙岗中心城海关大厦西座610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方式: 28948628  

 
(来源: 龙岗政府在线) 编辑: 实习生 孙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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