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力量办学的方针、政策;
(2)拟定本区社会力量办学发展规划,审核报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3)监督管理社会办学机构,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4)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年审和财务监督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和业务指导。
地址: 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教育大厦310室
电话: 89551982,8955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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