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
 
您现在的位置: 龙岗新闻网-> 政府在线-> 卫生局
2007年 08月 01日 10:44    龙岗新闻网
 

     龙岗区卫生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卫生工作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法令,全面推动全区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拟订全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方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医学、卫生专业教育和在职继续教育。

    4、组织医学科学研究,收集医疗卫生信息。

    5、负责制定全区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

    6、负责妇女、儿童保健,防治危害妇女、儿童疾病。

    7、制定全区疾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防治职业病。

    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规划、建筑施工、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和社会服务等部门和行业的卫生标准;对放射性物质等有害因素进行卫生监测,做好劳动卫生、环境卫生等预防性保护工作,并进行卫生监督与管理。

    9、负责制定我区区域卫生规划,搞好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规划和建设,指导、扶持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指导医疗卫生单位的业务建设;负责医院分级管理的实施;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审批和管理个体或联合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全区医疗卫生技术和质量的控制与管理。

    10、负责全区中医行业的管理,发展中医事业。

    11、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医师资格的申报和注册。

    12、负责全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负责城乡医疗急救网的规划、建设,组织指挥突发事故中的医疗救护工作。

    13、负责卫生事业经费的计划管理,并组织审计监督。

    14、审核医疗卫生单位执行全市统一的医疗卫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5、负责全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考核、考试、评审、晋升和聘任管理。

    16、负责辖属单位的人员调配和职员招聘申报工作。

    17、负责辖属单位党的组织、纪检、统战、侨务以及工、青、妇和计生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招生、招工、兵役和出国人员的体格检查。

    18、组织实施科研教学活动。指导、协调中华医学会和红十字会的工作。

    1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来源: 龙岗政府在线) 编辑: 林苗苗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复制地址
 
组织机构
·主要职能 ·领导人员及分工
[下设机构]
·应急办 ·保健办 ·初保办
·计财办 ·妇幼保健科 ·预防保健科
·医政科 ·人事科 ·秘书科
[直属机构]
·龙岗区血站 ·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
·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龙岗区疾病预防中心
·龙岗区卫生监督所 ·龙岗区人民医院
·龙岗中心医院
办事指南
·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和婚前医学检查人员执业许可指南
·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广告证明申办程序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程序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婚前医学检查许可指南
·劳动卫生许可证审批发放程序
·建筑材料放射卫生监测合格证发放程序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许可证初审程序
·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如何办理
·护士再次执业注册如何办理
更多...
政策法规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发布
·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深圳市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条件》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解读
·专家解读新饮用水卫生标准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发布
·深圳龙岗区卫生局工作规则(试行)
更多...
联系方式

电  话:84809431
传  真:84811352
投诉电话:84809431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深惠路1228号龙岗中心医院综合楼7楼
邮  编:518116
电子邮箱:bsk@lgqws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