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事发后我完全蒙在鼓里。1967年3月章串联回北京,对我冷冰冰的。我总以为是政治上的原因:她是革命群众,而我是批判对象。按照她的性格,跟我划清界限是必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后来哥哥洪君武告诉我:章在上海串联时,他已经感觉到章对我的处境漠不关心。哥哥曾经恳切地对章说:“含之,现在是君彦最困难、心情最苦闷的时候,你要多关心他,给他安慰和支持啊。”哥哥这样说,无非是希望在我一生中最艰难的时刻,章能和我患难与共,让我安然渡过难关。不料章竟冷冷地回答:“要是他真是修正主义分子,那我是要和他划清界限的。”事实上,我究竟是不是修正主义分子她应该比谁都清楚。
1967年中期,北大两派斗争愈演愈烈,干部解放更是遥遥无期。我整天劳动、写检查弄得疲惫不堪,又丝毫得不到家庭的温暖、慰藉。当时看不到任何出路,情绪低落到极点,而且想到:我这般毫无作为、毫无尊严地活着,不仅自己痛苦,也给家人带来耻辱。于是萌生了自杀的念头,是谓“士可杀不可辱”。据知在“文革”期间,决心以一死求解脱的人为数不少。“文革”结束后有个统计,仅北京大学一校非正常死亡的教职员就达六十人。所谓非正常死亡,即含冤自尽的,或饱受摧残、折磨而死的。如今想起这些人和事仍令人毛骨悚然。也许就在当时那种风声鹤唳的气氛笼罩下,我产生了一死了之的念头。
但转而又想到:共产党员要是自杀,将作为畏罪叛党论处,罪加一等。这样更加会连累妻子、女儿。于是我曾设计到颐和园游泳,装作自然溺死,这样才可免除家人受牵连。正当这种自杀的念头萦绕不去,我最痛苦、最失落时,妹妹出差到北京。我把自杀的想法告诉了吟霞,妹妹听后禁不住眼泪夺眶而出,哽咽着对我说:“小哥哥你怎么到这种时候还这么痴心?章含之早已和别的男人好上了,你连自杀还要考虑到会不会连累她……”在这种情况下,她才把章和张某在上海大姐家里发生的一切告诉了我。这件事对我来说,真是晴天霹雳。一时间我实在无法接受,倒使我放弃了自杀的念头。妹妹说的对,我时时念及夫妻之情,处处考虑妻子的感受,为她着想。而她却背着我干这种事,我为她为家庭去自杀值得吗?于是我下了决心:今后不论人格再受辱,皮肉再受苦,也得咬紧牙关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