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人闯红灯同样危害交通安全。记者 廖万育 摄
深圳新闻网讯 机动车闯红灯,基本上逃不过交警的当场处罚或者电子眼的拍摄;但行人闯红灯,很多时候却是在交警和交通协管员的眼皮底下“大摇大摆”进行的。交管执法为什么“一手硬,一手软”?针对这一现象,市政协委员马鸿铭提交提案,建议加强和完善深圳交通管理体制,严格执行法规管住行人冲红灯的现象。
根据深圳市交警局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深圳市去年共发生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1420起,造成352人死亡,140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72.16万元。其中不少事故是因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造成,此类现象特区外比特区内更为严重。“如此触目惊心的数字,令人痛心和难过。在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人民的文明、法制素质并未相应提高,这是值得关注和重视的问题。”马鸿铭委员表示,在香港,市民过马路自觉遵纪守法,除了自身的文明、法制素质水平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行人冲红灯要被罚款,甚至会被告上法庭。香港市民过马路,绝对没有人敢在交警面前“大摇大摆”冲红灯。但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在深圳的大部分闹市区,众多的市民,不论男女老少,都敢大摇大摆地在交警面前冲红灯过马路。
法律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造成交管执法“一手硬,一手软”的原因,主要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道路交通法的罚责主要针对机动车,针对行人、非机动车的就一条:“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机动车交通违法成本较高,冲一次红灯可以罚款500元,而且在车辆年审之前必须缴清。但是现有法规对行人闯红灯不接受处罚则没有具体规定,导致行人闯红灯成为交通管理执法当中一块“难啃的骨头”。
“这种现象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深思。”马鸿铭委员认为,汽车冲红灯要严加管理,行人闯红灯更不能放松。深圳必须加强对行人闯红灯的约束力。如果我们对于冲红灯过马路市民的所作所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会助长一部分市民的“大胆”行为,而这一部分“大胆”市民的行为,又直接影响了很多遵纪守法的市民,促使更多的市民都变得“大胆”起来,潜移默化,恶性循环由此产生。
对于如何管住行人闯红灯,马鸿铭委员建议:通过人大立法建立起一套执法和监督制度,严格而规范地对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适当增加交警编制,避免因为交警人力不足,难以进行全面的监督执法。马鸿铭委员还建议,在全市范围内普查,坚决取消行人绿灯过马路时,又同时允许汽车通行的这种不正常的交通灯号,避免人车争路,产生交通事故。此外,还应该借鉴香港在闹市区繁华路段修建地下通道,分流路面行人,减少因行人冲红灯过马路造成的交通事故,确保路面交通畅通。林若飞 刘 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