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讯 2003年10月,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加快特区外城市化进程的决策,并确定了三年过渡期。从龙岗发展的情况来看,这一战略决策抓住了发展的要害和关键,切合特区外的实际,有效推进了特区内外一体化的进程。按照原计划,今年6月“过渡期”将到期,过渡期后制度如何安排,特别是过渡期后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问题,基层高度关注,普遍希望市委市政府按照既定工作部署,制定和落实城市化过渡期后相关政策规定,由市区按比例承担相应费用。
一是社区管理与服务费用问题。三年过渡期间,龙岗区全力加强基层基础,坚持把财力向社区倾斜,仅2007年,区、街投入社区管理与服务就达6.5亿元,但这远远不够,仍需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投入6.7亿元,开支最大的是治安费达1.5亿元。如龙城街道爱联社区,面积9.18平方公里,总人口11.6万人,但辖区派出所仅有民警50人,为弥补警力不足,社区每年投入600多万元聘请治安员449人。这种投入体制不仅加重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负担,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转制居民的经济利益。
二是社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费用问题。按照城市化政策规定,三年过渡期后,原由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负责建设和维护管理的市政设施,将移交给政府维护管理。据调查摸底,龙岗现有社区管理的村道756条,路灯2万余盏,绿地102公顷,还有大量的桥、排水管、行道树等。这些设施按照城市标准进行维护、管养,每年需投入5.6亿元。同时,按照路网规划,我区需建设支路总长约1591公里,投资约455亿元,按原体制由社区负担的114亿元将全部由政府承担,每年约38亿元。在社区园林绿化设施建设方面,目前特区内绿化建设投入标准是150-200元/平方米,我区为45-80元,要达到特区内园林绿化标准,需资金约80亿元,每年约20亿元。在社区给排水管网建设、更新改造方面,我区需新建支管1700公里,投资约102亿元,更新改造管网长1000公里,投资约60亿元,合计162亿元,每年约40亿元。
综上,城市化过渡期后,政府在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市政设施维护与建设方面每年将承担110多亿元,区级财力根本无力负担。
因此,我们建议,市委市政府按照既定工作部署,落实市区城市化改制配套政策相关规定。理顺市区财政体制,理顺社区工作站、党组织、居委会、股份合作公司之间的关系,强化街道和社区工作站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社区每年所承担费用由市、区共同解决。理由如下:
1、街道、社区、群众一致认为,实行城市化后,土地已经转为国有,归政府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社区失去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集体土地资源。相应的,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也应该由政府统一负担。
2、从法律的角度看,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是独立经济实体,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更不愿意承担社会管理与服务、社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等费用,加上社区管理人员能力参差不齐,部分社区出现了“不愿管、管不了、管不好”的现象。
3、从政策的严肃性考虑,承担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市政设施建设等费用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责,也是兑现承诺、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基层普遍反映,这个问题若不及时解决,将不利于城市化深度推进,可能对基层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可能导致群众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产生疑虑,目前在某些方面已经出现了矛盾。
4、从区级财力来看,根本无力单独承担过渡期后城市化发展的巨额费用。城市化后,龙岗的基础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都按照城市标准推进,费用急剧增长。一是为配合市里办好大运会,未来四年龙岗需投资488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城市化改制后每年用于居民养老保险、计生、民政、教育、治安等方面的开支比城市化前多7.5亿元,并且逐年增大。三是行政管理成本逐年上升。2007年我区的财政供养经费达到49亿元。过渡期后,按省市有关要求,治安、卫生、计生、出租屋管理等各条线累计仍需增加近2万人,管理费用还将大幅上升。(叶丽燕,龙岗区地税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