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市制定的法规规章只能在327.5平方公里的特区范围内施行,而不能在2020平方公里的全市范围内通行。“我们希望特区立法,能够覆盖到整个深圳行政管辖范围,特别是龙岗、宝安特区外。”在昨天(12日)的龙岗区代表小组会议上,人大代表麦旺枝呼吁,能否尽快解决困扰深圳已久的“一市两法”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庄礼祥表示,我市将继续提请中央、全国人大尽快出台相关规定,希望把特区立法权扩大到全市范围,使特区法规的适用范围扩大至特区外,维护整个城市的法制统一。
深圳等几个经济特区“一市两法”是个老大难问题,人大代表多年来曾连续在各个场合呼吁解决。庄礼祥表示,深圳目前制订的地方法规有两种:一种是特区法规,特区外两区只能在没有上位法的情况下参照执行;一种是较大市法规。但随着深圳市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和宝安、龙岗两区全面城市化,特区内外在法律、法规适用上存在的“一市两法”问题日益突出。此外,“一市两法”也影响了司法的统一,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面临着法律、法规的选择适用问题,有时同一类型的案件仅仅因为特区内外地域不同,产生不同的审判结果。同时,也造成了权益保障上的差别。记者卢舒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