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你们报纸的报道很好,我也有一个这方面的提案。”昨天(12日)中午,记者在政协会场外遇到市政协委员梁文匡,他拉住记者谈起本报近日连续报道的可再生资源——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话题。
“垃圾填埋场都满了!”
梁文匡委员一直非常关心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问题。他在提案中说,深圳作为新兴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人口剧增,基本建设量大,建筑垃圾的处理是直接面对的可续性发展重大问题。但是目前,我市建筑垃圾的处理仍停留在低层次方式,即主要采用简单的填埋处理。
据他了解,除填海之外,深圳有三个较大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塘朗山建筑垃圾填埋场(22万平方米)、龙岗建筑垃圾填埋场(11万平方米)、宝安建筑垃圾填埋场(12万平方米)。而现在三个填埋场都填满了,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只好部分由各街道自行简单处置,大部分建筑垃圾则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处理方式,耗用了大量土地及垃圾清运费。
“深圳市年产建筑垃圾约千万吨,按每吨一立方的国际测算法,1000万吨=1000万立方米需占用土地数千亩。而且垃圾填埋会阻断土壤生物链,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形成永久性危害。”梁委员忧心忡忡地说。
“挖宝人”太少
“建筑垃圾是个‘宝’,但现在挖宝的人太少。”梁委员指出,建筑垃圾是一种重要的可再生资源,里面富含的许多废弃物经过分拣、剔除或粉碎后,皆可再生重新利用。但是,由于再生资源科学处理开发前期投入较大,集中收集建筑垃圾难度较高,再生资源产品的推广上市受市场的接受要一段时间,再生资源产品附加值低投资者难以产生经济效益,所以难以吸引投资者的目光。
他指出,在一些发达的国家,从土地使用到税收,有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主导。政府作为重大战略策划来引导投资者开发项目。建筑垃圾的利用是一项长期、艰苦、复杂、系统的工作,既要更多的企业和社会的关注,又要各级政府部门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既要在技术层面,又要在政策层面、经济层面、市场层面、法制层面、管理层面等进行系统研究并解决。
政府应减免税收
梁文匡建议说,要解决深圳在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投资方少、处理技术缺、政府扶持力不足、政策法规不完全,政府应借鉴美国、北欧、新加坡等国家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明确目标和时间表。调动政府、企业、公众三方面的积极性,使各方都受益,从而立法促使循环经济的有效健康发展。
具体来说,要通过立法,规定对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按比例增收费用,既可以有效制约建筑垃圾的产生,又可应用该项增收费用扶持开发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项目企业。政府应将建筑垃圾回收处理视为一个新兴的产业来培育,并列为公益性项目,给予政策解决土地使用问题,并且出台明确的扶持方案及税收减免政策。要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发放牌照给专职建筑垃圾处理公司,专职承担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及综合利用工作。 记者 周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