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陶静)“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在深圳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期间,深圳市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提出了《关于树立忧患意识,建立市级财政储备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强调深圳要居安思危、强化忧患意识,把当前深圳财政优势变为未来发展的潜力和保障。
当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国际化城市都建立了财政储备制度或类似的制度。德国建立了经济协调储备金制度,科威特建立了未来发展基金制度,香港、新加坡等都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财政储备制度,澳门今年也在研究建立财政储备制度有关事宜。委员们认为,为了应对深圳可能遇到的自然灾害、经济风险、突发事件、解决民生问题、与国际化城市接轨和深圳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深圳有必要建立市级财政储备制度。
2007年深圳市预算内财政收入达到658亿元,深圳已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从财政盈余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财政储备金。未来几年内,深圳经济仍将保持相好的发展态势,也为建立财政储备制度创造了良好环境。
委员们表示,建议由市政府一位分管副市长牵头,政府有关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专家学者参与,考察和调研成立财政储备制度的有关问题,提出具体方案。由人大通过有关财政储备制度的相关法律。明确财政储备的具体办法和管理方式。通过立法,确定相关制度的权威性,保证有关制度的贯彻执行。
财政储备制度根据深圳市财政收支情况,确定一定比例的财政收入,作为财政储备基金,该储备基金可称为“民生保障基金”、“社保风险基金”、“老龄保障基金”或“突发事件保障基金”等,并明确规定动用基金的条件,防止随意调动、划拨和挪用。
同时,建立完善的储备基金的管理规范,加强对基金的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管理、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