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现代城市中的光污染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环保问题,同样引起市政协两位委员郭志文和黎慧的关注,他们提案建议控制城市泛光照明建设,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适当地实施城市灯光工程,规划部门严格设计审批,杜绝灯光污染。
郭志文和黎慧两位委员分析认为:近年来,我市在城市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各区都开展了一些城市泛光照明工程建设,这对于美化市容市貌,优化投资环境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泛光照明建设不宜过度发展,应当予以适当控制:过于大面积的泛光照明建设而不是功能性的照明将造成电力资源消耗过大,就会造成较大的浪费;室外电气照明设施(路灯),目前一般使用寿命在5年左右,尤其是泛光照明灯具多采用室内标准,国家尚无明确规范要求,因此,已经建成的泛光照明工程大多寿命不到5年,缺乏长效性,即使能够保持使用,也存在着维护难、费用大等问题,还存在安全隐患;过于泛滥的泛光工程,造成城市灯光污染,甚至有扰民之嫌,同时反映城市整体规划节能意识缺失。(记者 王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