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原先由农村、厂矿企业、房地产发展商投资建设的道路,逐步变为城市公共使用的道路。裘一民委员提案建议,市政府应及时把这部分的“私路”纳入市政道路维护管理的范围。
目前现状表现为,“私路”公用却无人管理,原有的投资单位又没有积极性进行相应的管理维护,导致道路破损,排水管道淤塞、损毁以及井盖被盗的问题较为普遍,因而成为近年来市民投诉的热点。政府对城市道路产权的界定、变更、补偿缺乏必要的政策指引和资金安排,造成公共管理缺失和市民无法享受应有的均等化的公共服务。目前国内还没有对城市道路产权界定的法规,这使我市相关部门解决这类问题缺乏法律依据。
针对上述问题,裘一民建议,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我市城市道路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根据城市道路功能、性质的变化,提出重新界定城市道路产权的政策性意见;对事实上已成为公共使用的道路,包括城中村道路、厂矿和住宅小区内的道路,市政府应切实履行起维护、管理和改造的责任;尽快制定和完善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使政府相关部门对城市道路维护、管理及产权的界定、变更有据可依。(记者 王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