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要在贸易体制方面大胆创新,利用特区立法区的有利条件,在全国率先实施自由贸易区体制”。市政协委员熊贤林在提案中呼吁,在深圳实施自由贸易区体制,有利于推动粤港经济圈加工贸易的升级,加快粤港澳三地的经济衔接,将粤港澳经济圈打造成为东亚地区最具竞争力的经济区域。
熊贤林认为,深圳实施自由贸易体制,有利于把香港建设成为世界级国际大都会。香港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但与纽约、伦敦、东京比还有较大差距。深港合作共建国际大都会,就能形成面积3000平方公里、总人口2000万、国内生产总值达3000亿美元、股市值3.6万亿美元、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超过4500万标箱的世界级大都会。深圳实施自由贸易区体制,是实现深圳与香港自由港对接、促进深港合作和两地人民生活同城化,最终把香港建设成为世界级国际大都会的重要前提与条件。
提案认为,建立特殊经济区是东亚经济成功的范例,台湾新竹科技园、新加坡裕廓工业园、石化工业园、软件园对当地产业升级发挥了关键作用。我国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经济区在营造投资环境、吸收外资、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韩国在仁川、釜山、光阳建立了三个自由贸易区,台湾在高雄等地建立了5个自由贸易港区。为应对东亚日益激烈的竞争格局,更好地适应跨国投资的新趋势,中国需要提升和扩展现有的保税区、保税物流园等特殊经济区,并实施自由贸易区体制。
熊贤林在提案中提出了三个设想:一种设想是在全市实施自由贸易区体制。将宝安、龙岗两区并入深圳经济特区,启用新的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实行“境内关外”政策,形成接近香港自由港的体制机制。全市实施自由贸易区体制后,拥有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出口加工、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高端研发、维修检测、离岸金融、免税消费、休闲旅游及时尚创意等综合功能。此方案有利于解决深圳特区“一市两制”、“一市两法”的二元格局,有利于加快深港融合,拓展香港腹地,打造深港大都会圈。
方案之二是在经济特区实施自由贸易区体制。将深圳经济特区赋予自由贸易区功能,启用现有的经济特区管理线,实行“境内关外”政策,形成接近香港自由港的体制机制。转型后的经济特区拥有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出口加工、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高端研发、维修检测、离岸金融、免税消费、休闲旅游及时尚创意等综合功能。
第三种方案是以保税区为基础开展自由贸易园区试点。在福田保税区、沙头角保税区、盐田港保税区及深港河套地区开展自由贸易园区试点。自由贸易园区是海关监管的特殊区,由现有保税区、海港保税物流园、空港保税物流园、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区仓库及保税高新工业园、研发中心园等组成,实行一区多园、功能分区、境内关外、高效监管。
他在提案中建议在《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由贸易区管理办法》,或授权深圳市人大制定《深圳市自由贸易区管理办法》,同时修改和完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对深圳自由贸易区的类型、地位、功能、政策、监管方式等作出法律规定。在监管政策方面,建议一线放开,即境外货物经一线可以自由地、不受海关监管地进入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内的货物可以经一线自由地、不受海关监管地运出境外;二线管住,即货物从境内区外(内地)进入区内为出口,货物进入境内区外(内地)为进口,区内自由,即货物进出自由、企业经营自由、投资融资自由和人员进出自由。记者 刘洪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