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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03月 01日 15:17    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傅大伟)3月1日上午,宝安区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逾期不整改的创业广场大厦采取了责令停止使用的处理。

    创业广场大厦位于宝安26区,占地面积4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000平方米,共28层。据悉,该大厦擅自改变建设功能,没有完全竣工就投入使用,并存在消防通道不畅、部分区域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较多的安全隐患。消防部门对该大厦存在的安全隐患多次要求整改,但大厦仍未达到消防要求。宝安区政府为深刻吸取“2•27”火灾教训,在提前通知、听证后,2月29日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创业广场大厦从3月1日起整栋大厦和裙楼商业楼停止使用。同时,宝安区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对大厦内的住户及证照齐全的商户进行了疏导和安置。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庄浩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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