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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变,起于对企业安全责任谁是主体的疑问。
安全托管在龙岗,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
说起安全托管的来历,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赵予忠讲了一个故事:有一次,她在一家私营企业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因为企业规章制度上写着“实行党委书记责任制”,她要求见企业的党委书记。这时候,旁边的企业负责人告诉她,其实企业并没有党组织,也没有党委书记,这规章制度是从网站上下载的。
在深圳建市20多年之后,经济发展使得各类企业的数量超过了30万家,当中95%是中小企业。而龙岗因为有相对宽裕的土地,日渐成为深圳的工业大区,容纳了8万多家生产经营企业,300多万从业人员。
由于不少中小企业的老板是白手起家,企业精小、管理不足,加上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虽然部分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推行了注册安全主任、安全生产巡查等系列制度,但安全管理依然存在盲区。
在以往的检查中,政府部门的安全执法人员往往变相成为企业的“安全工程师”,企业只在监察后根据意见整改,治标不治本。“没人管”、“不会管”、“管不好”,是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头疼问题。
小李是质监局的工作人员,在安全执法中他和同事一个一个厂区、一个一个车间地帮助企业查找事故隐患,大型一点的企业,能够耗费他们一天甚至两三天的时间。
但这样的整改却不尽人意。企业的整改,通常是按照执法人员的整改指令书被动地执行,安全责任上并没有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中小企业在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方面的欠缺,使得龙岗近年来的安全生产死亡事故,70%以上发生在中小企业。
能不能引进第三方力量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改进?疑问在中介机构中得到解答,引进中介力量的想法,便如出水芙蓉,日渐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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