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应与物价上涨挂钩,成为正在召开的省“两会”最受关注的话题。物价上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上涨给大家带来的影响更是直接的,米、肉、油、牛奶、方便面,哪一样都是人民生活中的“维生素”。如果说关注民生,这就是最大的民生。所以,当“涨工资应与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挂钩”的消息传来,大家心中还是满怀期待的,希望这在不久的将来能成为一个揣进荷包里的现实。
我们多数人是挣固定工资的,如果跟不上物价上涨水平,那就意味着生活的成本在增加,生活的质量在缩水;如果工资跟着涨了,与过去收入相比比例没有发生变化,我们也就不会那么焦虑地关注着CPI的跳动了。“挂钩”,实际上是保障了民众所能享受的经济增长成果,实际上是维护了我们的幸福指数。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编写的 《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 (2007)——盈利能力与竞争力》蓝皮书指出,从1990至2005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3.4%降至41.4%;而同期营业余额占GDP比例从21.9%增加到29.6%。我们必须看到,这些年来经济飞速地发展,人均GDP越来越多,但是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却欠缺足够的速度。尤其是在一些绝对“企业自主分配”的地方,企业从小变大从弱变强,而员工的工资条却是几年不变的。如果不跳槽的话,在强弱分明的劳资关系面前,恐怕也没有哪个员工敢跟老板提出要提高待遇福利,顶多有个腹诽罢了,只能是默默忍受。成果,并没有完全“共享”,共享的是CPI。
我们在创建和谐社会,我们在讲社会公平与正义,那么我们必须要做的是构建新型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并在具体的实施细则上落实到位。“挂钩”是一个很好的动议,但是这仅仅是一个悬在半空中的开始,离工资条、离钱包还有相当的距离。我们需要从这个“开始”,进入到下一个“开始”,充分地论证,要考虑企业的成本、要考虑个人的成本,也要考虑社会的成本,然后真正地落笔于某个法律法规、某项政策,然后让这些条文真正地成为增加的钞票。这些增加,不因这样那样的所谓客观因素而耽搁。
市长许宗衡在市委四届八次全会上讲得好,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是提升民生福利水平,增加老百姓的幸福感,否则,一切经济增长都是没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