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如何通过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在公平的基础上实现企业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
李荣强:认真执行即将发布的67号文件升级版,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程序和评标方法,坚持“合理低价”的原则及方向,避免恶性低价竞争,保障工程质量和效益。在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中,要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建立质量、绿色节能示范工程奖励制度,实行“优质优价”,对绿色节能示范工程实行政府倾斜,提高技术标评分比例、调整预选承包商资格条件等各种手段,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固定资产投资效益的同时,促进建筑企业做强做大,实现长足发展。以招标投标作为重要经济杠杆,引导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继续加大对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招标投标后续监管,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确保市场与现场“两场联动。”
记者: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实施以来在促进“强企”战略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市建设局将如何进一步完善这项制度?
李荣强:经过近两年的实践表明,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是一项既能提高政府工程管理水平,又能促进企业优胜劣汰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创新。为使这项制度更好更长远地发挥作用,需要进一步完善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强化职能,加大覆盖,扩大影响。
一是完善名录的激励与清出机制,充分体现择优原则。
二是尽快扩大覆盖面。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覆盖到所有的专业。譬如:勘察设计、造价咨询、设备材料等。
三是开展诚信评价试点工作,并同时启动预选承包商表现评价。
四是研究在预选承包商中大力培育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承包企业。
五是鼓励企业进行绿色施工,积极申报参与绿色建筑标识评价认证。
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国内外市场
记者:深圳施行“走出去”战略,建筑行业如何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国内外市场?
李荣强:在当前我市面临“四个难以为继”的紧约束情况下,建筑业要有突破性发展,就必须拓展市场空间,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不但要从战略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而且要从政策上予以支持和鼓励。
一是对“走出去”战略进行专项课题研究,要对我市已走出去的企业的成功经验加以总结,同时,要认真研究分析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需求、两种资源状况,从战略的高度研判我市建筑业走出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总体的战略部署和重点方向,科学确定相应的市场定位等一系列战略规划。
二是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方案。要结合当前我市建筑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优势和特点,加强对行业的分层扶持、分类指导,使我市建筑业的“走出去”战略有计划、有步骤、多模式的推进。
三是建立“走出去企业服务机制”。建立“走出去型企业服务名录”,将在国内或国际承接工程的企业列入名录。对于纳入名录的企业,给予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定期组织企业举办推介会或参与展览会、会同市贸易工业等主管部门为市属外驻企业提供及时政策服务、将该类企业在外地的经营业绩作为进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加分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