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新:行胜于言
龙岗新一轮发展中,理当依靠发自个体思索和集体智慧的新思维,而改革创新的人们正需要不懈的勇气、持久的担当和不断改进、追求完美的耐性。
在深圳这座南中国的海滨城市,改革创新的力量似乎从未缺失。这深刻影响着山海之间的龙岗。
“改革创新是深圳的根、深圳的魂,也是龙岗发展的不竭动力和重要的软资源。”昨日,《关于推进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正式出现在公众眼前。
正如实施意见所言,龙岗当下新一轮的改革创新应当考虑的是,制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完善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环境,构建提高民生净福利水平的制度安排,创新管理理念、机制和方式,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实现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三跨越”提供强大动力。
探索建立有利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促进高端产业发展的新机制,建立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政策体系等,龙岗未来发展中的战略性部署,改革创新的勇气和力量不可或缺。
该实施意见显示,诸多措施和规定被纳入改革创新的内容体系之中。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区、居民小组的集体经济与基层社会管理密不可分,一旦集体经济出现问题,会影响居民小组、社区等基层甚至更大范围,”区国资办国资管理科科长陈波摄曾对记者表示,“股权界定投诉,一直是社区内部矛盾之一。”社区集体经济的危机和发展,此前为区国资办人士所思虑。
对于该问题,实施意见中要求区国资办牵头,探索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办法,预防政策调整带来的“产业空心化”危机。倘若在此方面有创举,这不仅仅对于龙岗,对整个改革开放一夜暴富近年逐渐失落的珠三角原住民、原村镇而言,都意义深远。
龙岗今年8月所进行的城市和社会管理新政——“大综管”,以及明年拟展开的“大物业”举措,可谓制度频频出新。在制度层面之外,现实执行和运作更须重视,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如何发挥长久实效,需要制度创新和现实操作的双重作用。
此外,不久前深圳建立的“社工”机制,堪称国内破冰之举。这一举措对于龙岗而言,如何落到实处,并加以深化,亦是区民政部门需要细心考虑的。
革故鼎新,行胜于言。历史行进中,在每一轮改革创新中,一时间的阻碍力量决不会少见;龙岗新一轮发展中,理当依靠发自个体思索和集体智慧的新思维,而改革创新的人们正需要不懈的勇气、持久的担当和不断改进、追求完美的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