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关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巩固党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为加快推进我区"五个龙岗"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导思想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七大提出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而奋斗。我区提出要努力建设和谐龙岗、效益龙岗、平安龙岗、生态龙岗、人文龙岗。能否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关键在党。建区十多年来,区委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围绕中心抓党建,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一些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不强,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少数党员理想信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2、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改革的办法、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并将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和谐龙岗、效益龙岗、平安龙岗、生态龙岗、人文龙岗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
3、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根据中央的部署和省、市委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以及国内外最前沿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等普及性科研成果,深刻领会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中所包含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重点掌握贯穿其中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党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和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
4、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认真贯彻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2006-2010年深圳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扎实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各项制度,推进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党校建设,充分发挥党校的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举办各类专题讲座和报告会等形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各类学习和集中培训。除坚持每星期的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外,每2个月安排1次处级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严格执行在职培训和脱产进修计划,举办专题学习班,分批分期培训各级领导干部。丰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并重,在抓思想理论和党性教育的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党员干部自身需求,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的,以提高创新能力为重点,充实培训内容。区五套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5年内参加理论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他干部每年参加脱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党员每年参加专题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星期。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监督激励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督促检查,把干部的学习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增强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每年列入财政专项经费预算。将党员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单位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牵头。
5、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班子集体领导作用。积极探索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地方党委新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研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制度和办法,研究解决班子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落实全委会、常委会的集体领导制度,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的程序、方式和方法,完善议事规则。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党政主要领导和新进班子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教育,组织学习民主集中制基本理论和原则,不断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拓宽民主决策渠道,推行重大事项公示、社会听证、决策咨询,探索领导、专家和群众三结合的科学化、民主化决策办法。此项工作由区委(府)办负责。
6、健全党内生活,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严格党内生活,遵循党的十七大新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坚持每年召开1次班子民主生活会,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联系班子和个人的实际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隔阂,化解矛盾,统一认识,增进团结。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把是否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是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衡量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重要标准。纪检和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督查,严格把关,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增强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班子"一把手"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率先垂范,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包括反对意见,发挥班子其他成员的作用,不搞家长制、一言堂。班子其他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充分尊重和支持"一把手"的工作,自觉做到大事讲党性、讲原则,小事讲谅解、讲风格,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补台,坚决反对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努力维护班子团结。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
7、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升思想教育效果。深入开展"我为大运作奉献"等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广大党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增强时代意识、忧患意识和创新意识,继承和发扬艰苦创业的优良传统。通过组织观看党员教育宣传片、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演讲、现场参观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不足、找差距,确定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夯实广大党员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区直属机关工委牵头。
三、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8、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原则,树立以德才取人、靠公论选人、凭实绩用人的正确用人导向,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决反对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本领,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健全领导体制,着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重点选好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单位领导班子时,注意合理搭配,实现年龄、学识、性别、党派、经历、经验、气质等各方面的优势互补。要格外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注意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机关。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以业绩为核心、多要素构成的、细化量化的干部评价标准。坚持用管结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考察和管理。完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加大"治庸"和问责力度,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改进干部考察方法,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切实把干部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考真、考实、考准,防止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
9、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大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平衡照顾等陈旧观念,扩大选才视野,拓宽选人渠道,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各级领导班子中配备年轻干部的规定,区管单位领导班子力争形成45岁左右、40岁左右、35岁左右干部的梯次配备结构;35岁左右的党政正职有一定数量。力争在每个街道领导班子中配备1名35岁以下的干部。到2012年,各街道领导班子至少有1名以上女干部,区机关职能部门争取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选配有1名女干部;有条件的街道领导班子要配备1名党外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以及教育、卫生、科技等专业性较强的部门选配党外干部;力争担任区管单位领导班子正职的女干部、党外干部的数量有所增加。加强对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本单位的传、帮、带、助的作用。大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及时充实完善后备干部库,对后备干部实行备用结合、动态管理。注重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锻炼,在加强理论培训的同时,有计划地安排岗位轮换、挂职锻炼和交流任职。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
10、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各部门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区人才工作小组作用,认真做好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和服务工作。在政策引才、载体聚才上下功夫,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和专业型人才的引进,继续加强留学生创业园建设,搭建留学人员交流沟通平台。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社会工作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区专家联谊会为桥梁,团结和凝聚社会各界专家,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完善区领导联系专家制度,实行区优秀专家津贴制度和休假疗养制度,继续开展优秀专家评比活动。要加强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技术带头人的作用。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用好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人才工作进行资金扶持,把人才工作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负责。
1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任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任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常委会和全委会票决、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进一步扩大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民主。强化责任,建立健全干部推荐责任制、用人失误追究制、考察责任制。界定标准,探索建立以能力认证为重点的考核考察指标体系,有效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健全知人善任、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积极推进干部交流。继续推行干部公推公选和竞争上岗工作。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试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
12、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干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条纪律,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建立经常性监督检查和自查自纠制度。严格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年度述职述廉制度等,加强对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管人、财、物等要害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规范工作程序。完善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认真执行回避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并把审计结果与干部任用结合起来。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
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13、以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服务群众为重点,大力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意见》。在健全组织体系上,结合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发展的实际需要,适时对社区党组织的设置形式进行调整,大力加强居民小组党支部建设,构建城市化后以区委为龙头,街道党工委为主体,社区党组织为基础,社区内各类组织、社区党员及居民群众共同参与为依托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在建设长效机制上,坚持上下联动,继续开展"三级联创"活动。要认真总结全区开展社区党建"三级联创"活动的经验,进一步研究探索开展活动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居民小组的联动作用,整体推进城市基层组织建设。在强化党组织核心作用上,明确社区、居民小组党组织与其他各种组织的地位、职责、相互关系及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立完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社区、居民小组的运作。实行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兼任社区工作站站长,提倡兼任社区股份公司董事长,试行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中代表集体股的董事候选人由社区党组织提名,使社区党组织在统揽社区工作、发展社区经济、管理社区各项事务中有话事权、决策权,解决"有所依、有所管、有为有位"的问题。在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上,加强对社区、居民小组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以竞争择优为原则的选拔机制,特别是选准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健全社区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评议考核制、离任审计制等管理制度,促进岗位责任规范化管理。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在经济、社会管理中决策严重失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负领导责任的,应按程序予以罢免。建立健全保障激励机制,规范社区干部工资福利,积极探索社区干部的保障机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健全社区干部分级培训的机制,实施"街道机关-社区干部人才置换培养计划",建立社区干部后备人才储备库。认真研究居民小组干部配备及管理的办法,把居民小组干部纳入社区干部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在创新活动载体上,以社区党员为主体力量,分类定责,包户结对,继续开展"社区党员双联双定"活动,鼓励和引导社区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党员志愿服务队"活动,服务社区群众,凝聚社区力量,促进社区和谐。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
14、以拓展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增强有效性、推进规范化为重点,推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继续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提高党组织单独组建率。全面开展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使党组织基本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创新党组织工作方法、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构建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相融合的党建新模式,引导党组织在参与决策、实施监督、维权协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引导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继续抓好"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建"工作,开展"党群共建星级企业"创建活动,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加强"两新"组织党群活动室(中心)建设。开展"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管理能手、把生产经营管理者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把经营管理层中的优秀党员推选为党务工作者、把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到经营管理层"为主要内容的"双培双推"活动。继续发挥"两新"组织困难党员关爱专项资金的作用,为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民营工委牵头。
15、以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为重点,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机制,通过合法程序把党组织成员推荐到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班子中担任领导职务。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企业经营者、企业经营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健全企业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决策制度,提高领导成员综合素质,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企业领导层。党组织依法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企业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认真抓好改制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企业产权变动情况,同步调整党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此项工作由区投资管理公司党委负责。
16、以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严格党组织生活,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继续抓好"特区干部好作风"建设,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开展"五抓五树立"活动,即抓精神状态,树立艰苦奋斗、锐意改进的风气;抓良好学风,树立读书学习、思考钻研的风气;抓尽职尽责,树立敢抓敢管、求真务实的风气;抓民主作风,树立真诚互信、团结共事的风气;抓廉洁从政,树立自重自正、干净干事的风气。创新工作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教育、纪律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寓教于乐的活动,凝聚团队精神。以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促进机关建设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构建和谐机关、引领健康生活"系列主题活动。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此项工作由区直属机关工委负责。
17、以先进性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实行确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差额票决制,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坚持正常的党员退出机制,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疏通"出口",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创新党员教育管理的载体和方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理念,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继续加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筹建"龙岗区党员远程教育网",抓好"龙岗党建网"建设,借助现代网络平台,丰富党员教育内容。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开展"创先争优"、"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一个党员一面旗"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良好形象。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员情况反映制度等工作制度,尊重和保护党员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各项民主权利。建立健全党内谈心交心制度,分层次定期开展党员谈心交心活动,深入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对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对党员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扶持、生活上照顾。建立困难党员救助信息库,坚持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党员活动,每年"七一"和春节前后,各党(工)委要对长期患病的党员、丧失劳动能力的党员、生活比较困难的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大力开展困难党员再就业培训,帮助他们尽快就业。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
五、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8、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多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注重把加快经济发展与关心人民群众生活结合起来,每年谋划和办成一批利民惠民的实事。坚持区领导下基层、"一把手"接待、全天候值班、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领导包案、领导干部扶持贫困户等制度,通过专线电话、群众信箱、领导接访日、现场办公、基层工作联系点等形式,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运用发扬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耐心疏导的方法和依法调处的方法,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此项工作由区委(府)办牵头。
19、凝聚各方力量,积极帮扶基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把精力投向基层,掌握基层情况,了解社情民意,排解民忧民困。坚持区领导联系街道、社区、企业、高级人才和区直单位、街道领导联系社区等制度,包点领导每周保证有半天时间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帮助解决问题。落实区领导包点联系街道专项资金。新录用公务员脱产到街道、社区挂职锻炼半年。继续抓好干部下基层驻挂社区工作,排查解决突出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在政策、人才、信息、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给予社区大力支持,帮助发展集体经济。在全区基层干部中开展"民情日记"活动,以"记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为主题,促进基层干部"下访",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促进社区的发展与和谐稳定。此项工作由区委(府)办、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负责。
20、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和学习思考,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进一步确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导向。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多到困难大、矛盾多、群众意见集中的地方去,创新工作思路,打开工作局面,取得工作实效。坚决制止各种不切实际、劳民伤财的检查、评比、达标活动,严格落实会议计划审批制度,大力精简各种会议、文件、简报,减少应酬活动,更好地集中精力抓工作、促落实。正确评价干部政绩,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标准,爱惜人力财力物力,坚决反对"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追名逐利的现象。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坚持艰苦奋斗、情趣健康的生活作风,反对奢侈享乐,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娱乐消费,禁止巧立名目出国旅游。不得违反规定修建楼堂馆所。此项工作由区委(府)办、组织部、区纪委机关(监察局)负责。
21、强化廉政教育,营造廉荣腐耻的社会氛围。坚持以领导干部为教育重点,在区委党校开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专题辅导"、"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教育专题"等课程,每年举办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水平和廉洁从政水平。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法规出台,及时对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坚持对广大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利用"三会一课"和纪律教育月活动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区、街道主要负责人每年讲授1次专题廉政党课。举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业务学习班,进行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坚持对广大群众开展廉洁诚信教育,实行廉洁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此项工作由区纪委机关(监察局)、区委党校负责。
22、强化制度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重点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运行、政府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完善行政审批方式,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加强对非许可类的其他审批项目的规范和监督。完善部门预算制度,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立实时在线财政预算执行监督系统,制定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公开招投标制度,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制度和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各类办公物业、培训中心、接待中心的管理。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实行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合理低价中标等制度,完善招投标、变更设计、现场签证等制度,试行网上报建制度。加快实行政府建设工程产权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和监督办法,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完善医疗卫生设备、药品医用材料集中招标采购办法。此项工作由区纪委机关(监察局)负责。
23、强化监督制约,保证公共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时应"末位"表态。各级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继续推进党务、政务、企务、校务、医务等公开工作,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实现阳光管理。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干部任用条例》的执行情况,切实加强对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投资项目公示、投资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强化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新闻监督、群众监督等各个监督主体的作用,并注重监督资源的整合,努力提高监督整体效能。此项工作由区纪委机关(监察局)、区委组织部负责。
24、强化追究查处,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高压态势。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权力、非法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司法权违纪违法的案件,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等违法案件,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案件,各种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顶风违纪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要坚持不懈地纠治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买官卖官,参加赌博,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立足于城市化实际,坚决纠正在"查违"、"清无"、旧城改造、企业改制、劳动用工、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和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此项工作由区纪委机关(监察局)负责。
25、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整体合力。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层层负责,责任到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好半年、年终对各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此项工作由区纪委机关(监察局)负责。
六、加强领导,健全党建工作保障机制
26、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制定《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全区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党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建立完善督查落实机制,注重培养和树立党建工作典型,广泛宣传推介,示范带动。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处理好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开展好全区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激励等工作。区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政法和工、青、妇等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和推进全区党的建设工作,增强党建工作合力。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认真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要解决好工作经费不足、工作力量不足等具体问题。各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工)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积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工作。此项工作由各相关部门、各街道负责。
27、加大人财物投入。选好配强各级党组织专兼职党务干部,优化队伍结构,加强教育培养,落实相关待遇。党员人数(含直属行政事务机构党员数)在100人以上的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党委),可配备专职书记或副书记。将党建工作经费分别纳入区、街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同步增长,根据实际在年初按预算统一划拨。按照"建、管、用"并重的原则,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提高综合利用率,发挥教育、培训和综合服务的功能。以党员管理服务中心和党群活动室(中心)为依托,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利用辖区内的设施设备开展党的工作。此项工作由各相关部门、各街道负责。
28、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党建工作的落实与创新。树立精品意识,及时总结推广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各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深入宣传报道全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坚持正面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培育先进典型,加强典型宣传,用身边的典型教育党员、激励群众、推动工作。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