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龙岗区新增领取低保救济金136户379人,取消领取低保救济金125户411人;全区领取低保救济金1328户4096人,累计发放低保救济金965.6万元。
■2006年,龙岗区救济临时生活困难家庭99户306人,发放救助金39.6万元。救济子女读书难家庭94户166人,其中高中以下(含中专)101人,大学65人,发放救助金25.1万元;实施“雏鹰展翅计划”资助低保户大学生117人,发放助学金24.6万元;为春、秋季入学的1261名困难学生减免学费121.4万元。救济医疗困难群众228人次,发放救助金100.2万元。
■出台实施了《龙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8月的台风自然灾害中,共救助受灾群众1000余人,发放救助款43万元,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006年,全区共救助2989人(其中本省311人,外省2678人),做好求助人员的接待、服务、护送返乡等工作。
■今年来,先后对2个革命老区街道、11个革命老区村庄、1345户低保和特困户、314名老龄对象进行走访慰问,累计送慰问款物折合141.7万元。(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