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姐”在网络上已经迅速走红。张小禹 摄
《“谷歌”还未走 “谷姐”已蹿红》后续报道
“谷歌”向“谷姐”发出律师函
要求停止侵权否则将采取措施,“谷姐”称也会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王荣 艾建琪)“谷姐”网在网络上蹿红后,近日来更是“波澜不止”。昨日,“谷姐”网管理员小炫告诉记者,“谷歌”已经委托律师事务所正式向“谷姐”发来律师函,声称“谷姐”已经侵权,要求“谷姐”2月8日前停止侵权,否则将保留采取法律措施追究侵权责任的权利。对此,小炫表示,“谷姐”网站咨询过律师,“谷姐”对“谷歌”不构成侵权。
“谷歌”律师函称“谷姐”侵权
小炫告诉记者,“谷歌”在律师函中称“谷姐”摹仿和抄袭谷歌公司的LOGO,容易使公众误以为“谷姐”与“谷歌”存在某种授权或联系,认为“谷姐”构成了对“谷歌”注册商标权的侵犯;同时,“谷歌”还要求“谷姐”在2月8日前不再使用任何与谷歌公司有关的或易使公众误认为与“谷歌”有关的标志,否则将保留采取法律措施追究侵权责任的权利。
对此,小炫表示,“谷姐”咨询过律师,“谷姐”对“谷歌”并不构成侵权,如果“‘谷歌’要采取法律措施,‘谷姐’也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