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讯 千呼万唤的深圳住房公积金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从5日开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筹备组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开展为期一周的招标报名工作,最终将选定3家银行负责开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据了解,此次评标和定标将在3月初完成。受托银行将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规定向参加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低息的购房贷款,并委托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采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住房资金进行强制储蓄,并由政府集中支配主要定向用于住宅融资的管理制度,是国家法定的住房保障方式。目前,深圳市是广东省唯一一个没有按国家要求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地区和城市,市民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呼声一直很高。去年5月,深圳市通过了住房公积金方案。根据方案,深圳市单位及其本市户籍地在职职工须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均不得低于月平均工资的5%缴存上限待定。非深圳市户籍在职职工所在单位可参照有关规定为非深户籍职工缴存公积金。其他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或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此次招标对投标人资质有严格要求,投标人须是深圳地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在具体条件上,对投标银行的综合实力要求很高,如:投标人在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必须无亏损纪录,截至2009年6月30日,其在深圳地区的资产规模应在700亿元以上(含700亿元)。招标公告尤其提出,投标人在人民银行须有充足的准备金,能保证住房公积金及时、足额支付的需要,截至2009年6月30日,拨备覆盖率至少达到100%。具有能够满足住房公积金业务需求的经营网点,截至2009年6月30日,在深圳地区的营业网点应达到36个以上(含36个),而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游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