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管委会下设9个局、办
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局(审计局)、组织人事局(编办)、经济服务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发展和财政局、社会管理局、公共事业局、城市建设局(公路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此外,管委会还设立3个下属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税务、社保、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门相应在新区设立派出机构。
●组织实施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王荣任组长,白天、王穗明、李锋担任副组长的市坪山新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新区有关管辖范围、机构编制、事权划分、人员划转、事务交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大工业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子先担任办公室主任。
●事权划分
据悉,目前的坪山、坑梓两街道办事处现有机构及龙岗区职能部门在两街道设立的派出机构和人员编制将成建制划转至新区管委会,市与新区的事权原则上按现有市、区事权划分,新区的人大、政协及检察院、法院工作隶属关系不变,新区的国民经济统计将计入龙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