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连日来,我市中小学陆续开学了。记者接到来深建设者张先生打来的咨询电话,称我市已作出规定,对在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符合条件的内地非深户学生)免收书杂费,但他孩子所在的学校却没能按规定这样做。另外,还有一些家长询问类似的情况。他们纷纷询问:这种做法对不对?记者进行了调查。
家长反映:学校仍收取学生书杂费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一名来深建设者,他的非深户孩子去年已在龙岗区横岗街道安良小学读书。他曾从深圳市教育部门了解到这样的信息:今年4月份,市政府常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关于认真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深圳市2008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免费对象包括三大类:一是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深圳市户籍学生;二是符合深圳市人口管理“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广东户籍学生;三是符合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政策规定,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并享受深圳户籍待遇和取得学籍的学生。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上述免费对象中的第2类将扩大为符合深圳市人口管理“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所有内地非深圳户籍学生。此外,我市公、民办学校将实行统一的免收书杂费财政补助标准。张先生称今年春季,他的孩子不符合相关条件,因此仍要收书杂费。可他的孩子符合深圳市人口管理“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是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内地非深圳户籍学生,因此,从秋季学期开始,孩子也应可免书杂费。
前天,张先生带着孩子前往学校报名,但老师仍告知他需要交800元借读费和约300元书杂费。张先生提出异议,要求免书杂费,老师告诉他,先把书杂费交了,核准相关资料后再把书杂费退回。张先生认为,他已按深圳市人口管理“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准备好小孩的出生证、一家人的户口本、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以及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等等一系列证明,并已上报。因此,孩子无需再收书杂费。张先生称他和好几位家长都持同样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