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男子马某因欠下赌债,遂将诈骗目标瞄准其女朋友,半年时间骗走其两名女友100多万元。昨日,马某因涉嫌诈骗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在法庭上,他表示不认罪。
原籍广西的马某今年40岁,是香港港恒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4月,马某通过征婚认识被害人李某。2007年5月至9月,在两人交往过程中,马某称可以帮李某在香港炒股赚钱,多次从李某处合计骗得人民币89万元、港币12.8万元、美金5000元用于偿还赌债。
2007年8月至9月,马某在与被害人毛某某谈恋爱期间,马某又以需要资金做生意为借口,多次从毛某某手中合计骗得人民币26.7万元用于偿还赌债。
后李某发现被骗,遂报警,警方根据线索将马某抓获归案。检察机关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还在法庭上了解到,马某曾因犯诈骗罪在2001年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6年9月才被假释,2007年9月他因此案被深圳警方刑事拘留。
被押上法庭的马某,个子瘦高。马某当庭表示不认罪,并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多次打断检察官的陈述,法官不得不提醒他注意遵守法庭纪律。
马某说,他并没有一开始就预谋诈骗李某,因为他确实在香港炒股,而且也在香港的证券公司开了户。后来李某听说此事后,要他帮忙在香港炒股赚钱,他一开始拒绝了,让李某自己去香港开户,可李某说没有办护照,非要他帮忙炒,他不得不同意了。收下李某的炒股资金后,他也写了托管资金的收据给李某。他刚开始也确实帮李某炒了股票,并且还赚了几万元。后来他因为赌博欠下了两三百万赌债,高利贷追债追得很紧,他就把李某给他的钱拿来还债了。
关于毛某某,马某说,双方确实是恋爱同居的关系,毛某某已经叫他母亲“妈妈”。他是想做生意才向毛某某借钱的,后来也是因为赌博输了才拿去还债的。他认为毛某某是对他产生了误会,因为自己没有和毛某某结婚,毛某某觉得受到欺骗,加上李某告他诈骗的影响,才认为他是骗钱的。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包 力 于 瀛 实习生 张斯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