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讯 广东男子陈二的面包车被盗,他带着朋友找到偷车贼后,涉嫌私了不成将偷车贼乱拳打死。昨日,陈二等4名被告因被控故意伤害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
2007年9月26日晚,陈二、陈春敏、张廷梯、刘新章在龙岗国富城喝完酒后,发现陈二停放在停车场的一辆面包车被盗。他们通过看监控录像找到被害人温某,经逼问温某承认是其事先配好车钥匙,指使朋友将车偷走,并同意将车还回。
温某要求不报警,并提出赔偿陈二等人5000元。次日,陈二等4人从温某银行卡中取出3100元后,温某带他们驾车四处借钱未果,陈二等人认为温“耍花招”,遂将温某带至坪地西澳头红花岭石场,在车上将温某按在座位上乱拳殴打,又将其推下车后逃离现场。
温某于同年9月30日死亡,法医分析伤者案发当天所受外伤应是引起其脑梗死的原因。检察机关认为,陈二、陈春敏、张廷梯、刘新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 吴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