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民收入分配明显倾向财政收入
长期以来,在广东的国民收入分配中,政府和企业所占的比重持续提高,而居民收入所占的比重明显偏小,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近年来,广东财政收入持续高速增长,增速大大超过GDP增长幅度。十年间,广东财政总收入增速绝大部分年份都高于GDP增速。有些年份甚至高出一两倍。与此同时,逐步上升的广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98年至今,广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总体上基本保持不断上升的趋势。与全国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相比,广东这一比重明显高于全国水平,2000年最高超出全国水平7.3个百分点,2006年比同期的全国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
这表明,广东国民收入分配中,天平明显地倾向于财政收入,居民收入、财政收入和企业利润三者关系明显不够协调。广东经济高速发展的成果,更多地向政府财政倾斜了,而人民群众可以分享的则很少。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地方政府重GDP,轻民生的原因之一。
目标
收入年均增长率要超14.87
%报告认为,广东城乡居民收入倍增目标,是广东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核心内容。报告对广东城乡居民收入倍增目标进行了设计。
报告认为,一般来说,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是同步的。在未来五年内,广东省GDP若按10%增长,到2012年,城乡居民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为50.62%;广东省GDP若按12%增长,到2012年,城乡居民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为46.26%;广东省GDP若按14%增长,到2012年,城乡居民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为42.33%。
根据总量倍增方式,若不考虑物价因素,广东城乡居民总收入年均增长率要达到14.87%。而事实上,由于受居民消费物价上涨的影响,居民实际收入增长率要低于14.87%的水平。因此,若广东未来五年内物价指数保持在当前水平(2007年为103.7),实现居民收入倍增的目标,居民总收入年均增长率水平大约处于10%~11%之间;相反,若未来五年内物价指数下跌,则居民总收入的年均增长率要超过14.87%。
综上所述,在当前物价水平条件下,要实现广东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本质上就是要使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跟上GDP的增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