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绝对额水平低于上海、北京、西藏、浙江和天津
与沿海发达省市比,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同样偏低。统计显示,广东的职工工资绝对额水平虽然不算低,但在全国来说也只能排在第六位,排在前面的分别是上海、北京、西藏、浙江和天津。
2003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比上海少2487元,到2007年,这一差距已经达到5924元,五年间翻了一番。广东与上海的距离越拉越大。与浙江相比,广东的差距也大。2003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比浙江少800元,2007年则少2785元,五年来差距扩大3.48倍。
2003年以来,浙江、江苏、上海、天津、北京、山东等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开始“驶入”双位数增长的“快车道”。其中,浙江自1999年连续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达到“两位数”。2007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5%,增幅排在江苏、浙江、福建、山东之后。如果说“沿海三省三直辖市”已经“驶入”城镇居民增收的“快车道”的话,广东依然在“小步慢走”。
城乡之间人均收入比率十年间从2.51倍提高到3.15倍
1998年~2007年,广东城乡之间收入差距悬殊,而且呈逐步扩大之势,无论是绝对值,还是增长速度,两者的距离都在增大。城乡之间人均收入比率从1998年的2.51倍提高到2007年的3.15倍。城镇居民收入的基数在不断增大的同时,增长速度的差距也在扩大。
与全国相比,广东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一是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远高于苏闽鲁,与浙江基本持平;二是在差距很大的情况下仍以年均10.4%的速度拉大,5年内城乡收入差距迅速从8000元上升到12000元;2000年~2002年两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1000元,2002年~2004年两年扩大2000元,2004年~2007年三年扩大近3000元,城乡差距拉开的幅度与速度显著。
另外,地区收入差距大。珠江三角洲与粤东、粤西和粤北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悬殊,尤以粤西城镇居民收入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