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祝龙岗建区十五周年《影像龙岗》
摄影展的征稿启事
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伴随着深圳改革开放的步伐,龙岗区也已走过辉煌的十五年发展历程。为回顾十五年来龙岗经济社会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的辉煌成就,真实反映龙岗人民艰苦创业的奋斗历程,总结龙岗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充分展现龙岗人民勇于开拓创新、敢闯敢试的精神风貌,决定面向全区组织开展龙岗建区十五周年《影像龙岗》摄影展。
一、摄影题材
反映建区以来龙岗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建设、自然风光以及人民生活发展变迁内容的作品。
二、作品要求
1、作品题材、形式、风格不限,内容健康向上,提倡具有创意的作品。
2、讲究真实性,不接受电脑特技制作照片。
3、作品规格为8×10英寸,彩色,参赛者送交作品数量不限。
4、作品背面注明题目、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摄影年月。
三、作品评选
本次摄影展将邀请有关摄影专家,从来稿中评出120幅入选作品。
四、收稿时间、地点
收稿时间为2008年7月18日至8月10日(以稿件送达日期为准)。
收稿地点:
1、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14楼东座《深圳侨报》采访中心摄影部,电话:22004333。
2、龙岗区中心城区政府后门对面金一百数码冲印店龙岗区摄影学会通联箱,电话:28912964。
五、其他事项
1、入选作品每幅稿酬200元,并赠送摄影作品集一本。
2、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3、入选作品统一调底片或电子文件放大制作,如不按时交入选作品底片或电子文件,视自动放弃入选作品奖励资格。
4、落选作品作者可到收稿地点领回作品。
5、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非商业性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刻录光盘,不再另计稿酬。
6、凡投稿参赛者视作同意比赛章程规则。
7、主办单位对本次比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
深圳市龙岗区文联
200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