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来的深圳将是一个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
深圳新闻网讯 以后的十几年中,深圳的城市定位是什么?深圳又将如何发展呢?在7月3日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简称“《总规》”)中,我们找到了答案:未来的深圳将是一个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一个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一个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城市。
据悉,此次《总规》被作为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的第一议题进行讨论审查并原则通过,下一步将按照法定程序上报国务院审批。此次规划是在精心组织、广泛调研并听取多个部门以及周边城市意见、全过程公众参与的基础上形成的,而其中涉及深圳城市性质的描述也是最吸引人和最值得期待的部分。
市规划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此次《总规》中所定位的城市性质做出详细的解读。所谓“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就是指深圳在改革开放中勇当科学发展排头兵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并继续发挥特区先行先试的优势。深圳在华南地区的经济发展中一直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而此次提出的“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则强调深圳在珠三角地区的综合地位,即在各个领域的发展中都要发挥关键的作用和先行、先试和先导的特殊功能。而对于各方人士都非常关注的深港关系,在《总规》中有了一个非常明确的定位,“一个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城市”。据介绍,将另一个城市纳入与其共同发展的提法,在国内总体规划对城市性质的描述中尚属首例。这也是向过去提出的“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又迈出了更加实质性、具体化的一步,体现了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的方向和路径,并把深港合作提升到一个国家战略的层面。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显著的今天,只有充分发挥区域协作的力量,才能更好地提升一个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潜能,并在国际和区域内立于不败之地。记者了解到,深圳在深港澳区域合作协调中担当先行、先试和先导的作用是本次《总规》中的一大亮点。根据《总规》的城市发展目标,今后深圳将积极提高国际化水平,加强深港合作,加强与珠江三角洲及内地城市的联系,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源与能源利用、和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合作,联手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加强深港合作方面,今后将推进深港金融深度合作,建立健全深港金融合作机制,培育共同的资本市场,支持香港巩固和发展其作为中国的世界级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将深圳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在科技教育领域,两地将积极推进建设深港创新圈,加强两地企业、科研机构及高校之间在生产研发、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等领域的交流合作,鼓励和引导人员、资金、信息等创新要素的流动,携手打造创新产业中心。
为确保两地往来更加畅通,《总规》中提出将推进香港国际机场与深圳机场之间的铁路接驳以及其他合作项目,尽快实现两大机场的功能互补与协同效应,并加强跨界交通的衔接和口岸管理,缩短通关时间,为深港两地的资源要素流动提供更便捷的条件。
此次《总规》也强调了深圳与珠江三角洲及内地城市更紧密的联系,其中提出将逐步实现区域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布局的统筹安排,加强水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规划建设协调,共同推进跨地区的重大交通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即重点加强珠江三角洲城际轨道交通系统、高快速路系统等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的衔接,鼓励航空、海运、铁路、公路网络等大型区域性交通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提高深港都市区对珠江三角洲周边城市的辐射力。同时建立生态系统基本数据平台,合作开展生态调查,建立区域环境监测网,协调区域环境管理,并推动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参与东江流域生态保护,加强东江水源区的水源保护和水源涵养等生态功能,提高城市水资源保障能力。(孙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