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公证须由双方共同提出。
故事
房产归妻女
只为表达深情
6月11日下午,一对夫妻在市公证处申请并办理了婚后财产公证,双方约定,婚后购置的房产归妻子和女儿所有。这对夫妻结婚20余年,随着丈夫事业越来越成功,妻子对这段婚姻开始变得没有信心,总担心丈夫变心。为打消妻子顾虑,丈夫说服妻子到公证处办理了财产公证。丈夫告诉记者:“我们是多年夫妻,我希望通过办理公证向妻子表明心意,我会与她白头偕老。”
丈夫疑心重
无奈表露清白
韩女士的丈夫是生意人,今年初结婚后,韩女士的苦恼也越来越多,夫妻间经常因小矛盾激烈争吵。韩女士常常发狠说:“我们干脆离婚算了。”韩女士说,丈夫疑心较重,几次争吵后,丈夫愤怒地对韩女士说:“我的生意一直不错,我们的共同财产越来越多,你是不是想离婚后分走我一半财产?”丈夫后来向韩女士提出,我们不如去做一份婚后财产公证。丈夫对韩女士说:“你如果不同意我的要求,就说明你爱的是我的钱,那还不如我们现在就分手。”
为维护这段婚姻,同时为表明自己真的不是为了钱财,韩女士同意与丈夫办理婚后财产公证,双方婚姻续存期间的共同财产归丈夫所有。韩女士很无奈:“我认为丈夫根本就不信任我,也根本不承认我对家庭的贡献。可我并不想失去这段婚姻,我真的不是为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