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讯 昨日(5月29日),我市城市规划最高决策机构——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下设的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龙岗区龙城回龙埔、宝安宝城26区等八个城市更新项目(俗称“旧改”)的专项规划,其中七项规划获得通过。这也意味着这七个旧改项目的实施即将正式开始。
昨日获得通过的七个旧改项目分别为南山区1个,盐田区1个,宝安区3个,龙岗区2个。具体项目分别是:南山区湾厦村改造专项规划;盐田区上坪村改造专项规划;宝安区宝城26区改造专项规划;宝安区沙井新沙改造专项规划;宝安区松岗碧头旧村改造专项规划;龙岗区龙城回龙埔改造专项规划;龙岗区南湾樟树布村改造专项规划。
根据改造规划方案,上述项目实施后,各改造点内的城市面貌、品位、功能、环境、配套等都将有质的飞跃。此外,在这7个改造项目中,有5个项目改造后将提供总量近27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
市城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开展“四旧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是我市挖掘建设用地潜力,拓展发展空间的必然选择;是我市实现战略转型的重要抓手;是消除安全隐患,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措施;是高标准实施城市规划政策的需要,意义深远。
近年来,我市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进展顺利。在完善组织机构的同时,出台了以《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为核心政策文件,以及《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为推进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提供了重要政策保障。同时还建立了城中村改造计划和规划体系。经过几年的探索,我市目前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改造模式,区、街道、村集体及开发企业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各区都有一批改造项目已完成或正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