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内,被告律师正在研究庭辩对策。
深圳新闻网讯 本报记者戴书伟报道 昨日上午9时,广州越秀区法院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在这里将要公开审理的案件,是近段时间经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京沪广深百余万户业主信息泄露”事件的当事公司——广州众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状告广州日报及报料人陈爱慧(众为公司前员工)名誉侵权案。相关媒体和有关各方获准旁听。
原告方向被告方广州日报和报料人陈爱慧分别提出10万元和50万元的赔偿请求,并要求两被告登报道歉。而被告人陈爱慧的代理律师当庭提出反诉。在长3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双方在承认众为公司获取了大量业主个人信息的基础上,就业主信息泄露到底是谁之过、媒体的相关报道是否侵权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
焦点1
业主资料是否合法取得?
原告与被告在众为公司获取业主个人信息方面并没有异议,但在所获取资料手段的合法性上产生了分歧。
原告众为公司代理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张浦律师认为,众为公司作为一个合法成立的以开发相关软件为目的的网络公司,在和相关物业公司签订了合法的合同之后,获取了小区内相关业主的个人资料,并且与物业公司签订有苛刻的保密协议。
众为公司技术人员称:公司安装“亿家通”软件的操作方式,首先是公司业务员到物业管理公司洽谈业务,这项业务是帮助物业公司与业主进行信息沟通。具体操作方式是,业务员洽谈后,所有软件的安装、对方资料的整理都由公司技术人员上门安装。公司曾经发出通知,禁止所有业务员接触业主资料,物业管理公司有许多业主信息,包括业主的验房和收房,当然对于软件提供者来说,我们只需要知道这个业主的单元号、楼栋号、姓名以及手机号码,这几项信息,首先是我们软件功能的需要,对于这种信息沟通的软件来说,我们是在物业管理行业一种专业性的软件,与大众化软件的不同处在于,它与物业公司原有的信息相结合,把物业公司关于客户的备用的信息发布给他,这是其他软件不具备的。其次我们软件的设计理念是一种开放式的办公环境,这些资料是需要放在互联网上的。
发布信息只需要手机资料,为什么还需要其他信息呢?该技术人员称,首先,这是物业软件的行业习惯,所有的物业管理软件,在物业公司使用方面,都是采用这种楼盘楼阁单元这种三元的管理方式,方便对业主进行分组、归纳。其次,该软件有一个回复的功能,物业公司将信息发布给住户后,住户会回复物业公司,如果没有这些信息的话,物业公司怎么知道这个信息是哪个业主发过来的?第三,也是该软件最特有的功能,普通的群发软件都是把同一个信息发给不同的人,如果把每一户不同的信息发送给不同的人,我们和亿家通软件和物业公司日常管理的系统结合起来,能做到一次发送,所有的住户都能收到自己的清单。
本案的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均对此提出了异议。被告陈爱慧的代理律师李嵘认为,原告获取业主资料的行为,特别是其“亿家通”程序将业主资料同步到其服务器上,未取得大部分物业公司同意,且大多数合同未与物业公司签订关于业主资料的保密条款,从而可以看出,原告获取业主资料的行为未取得大部分物业公司的同意,最关键的是,原告从未有证据证明其获取业主资料的行为,广大业主确已知情并且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