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福田区劳动仲裁庭日前开庭审理一起特殊的欠薪案。福田区急救车司机何先生向福田区劳动局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反映福田某医院一直未按劳动法规支付其加班费,仅最近两年就累计达4400多个小时。他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关注在“生命第一线”上的院前急救人员的艰辛。
抢救任务重报酬偏低
昨日下午,何司机向记者讲述了他从事急救工作几年来的酸甜苦辣。他说:“我2004年4月1日起任急救车司机。在深圳,救护车司机从接到出车命令到发动汽车,一般要求1分钟。为了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奔赴现场救死扶伤,我每天上班的时候精神都高度紧张,对讲机随时带在手边,就连晚上睡觉也不敢熟睡,总是担心突然会有任务。”
在何司机供职的医院,两组院前急救人员24小时轮班,每组有医生、护士和司机3人,值班12小时。何司机说:“在救护车出动和维护时,我是司机。到了目的地,我又是担架工人,负责搬送担架、抬病人下楼等。虽然辛苦,但苦中有乐。每次想到能挽救一个人的生命,自己就感到欣慰。”
不过,何司机认为,医院对他付出的辛劳并不认可,给付的报酬和其他医院急救车司机相比差了一大截。在何司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工资单上,记者看到,2007年10月应发工资为1160元,扣除养老费及水电房租之后,实发858.67元。奖金实发524.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