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讯 随着龙岗区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及自觉纳税意识的不断增强,个人所得税已成为龙岗区地方税收第一大税种。记者日前从龙岗区地税局获悉,龙岗区今年一季度组织个人所得税13.88亿元,占一季度龙岗区地税收入的48.93%。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龙岗区地税局组织地方税收收入28.37亿元,同比增收4.72亿元,增长19.96%。其中,组织个人所得税13.88亿元,同比增收7818万元,增长5.97%,比整体税收增长点低了近14个百分点。龙岗区地税局负责人在日前召开的龙岗区2008年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上表示,这一数据说明,龙岗区高收入阶层或者说高级人才明显缺乏,个人所得税增长潜力不足。此外,自今年4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1600元增至2000元,起征点的提高将有可能使今年龙岗区地税收入受到一定影响。
除个人所得税外,今年一季度,龙岗区企业所得税3.93亿元,同比增收1.93亿元。与此同时,从行业看,房地产、住宿餐饮和文化体育等由于行业的不景气,导致这三个行业一季度税收收入出现负增长。一季度龙岗区房地产税收收入完成3.11亿元,同比减收3093万元。(卢魏娜)